日間四技部到底怎樣才有可能會被退學?
發布日期 2013-08-22 00:00:00
依照本校學則第二十二條規定,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應予退學(各相關單位於退學處分前應告知學生):
一、 逾期未註冊、休學逾期未復學及已逾休學年限且無特殊原因者 。
二、 經學生事務會議決議勒令退學者。
三、 日間部學生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 ,連續兩學期達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三分之二者。
四、 以僑生 、 港澳生、陸生 、 外國學生、海外回國升學之蒙藏生、原住民族籍學生、派外人員子女學生等身份入學者 及身心障礙學生 ,不受第三款之限制。
五、延長修業期限屆滿,仍未符合第四十二條畢業條件者。
六、未經本校同意,同時具有雙重學籍者。
七、無前列各款事由而自行申請退學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