註冊組法規修訂公告
發布日期 2023-01-17 00:00:00
註冊組法規修訂,如下:
- 「文藻外語大學各所聘任研究生指導教授暨口試委員相關作業要點」修訂第一條、第七條條文。
上列條文修訂於111年12月20日教務會議通過、112年1月6日校長核定,111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適用。
- 「文藻外語大學研究所論文計畫考核作業要點」修訂第一條條文。
上列條文修訂於111年12月20日教務會議通過、112年1月6日校長核定,111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適用。
- 「文藻外語大學新生保留入學資格須知」修訂第三條、第九條條文。
上列條文修訂於111年12月20日教務會議通過、112年1月6日校長核定,111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適用。
- 「文藻外語大學學生自覓國際交流機構進修期間學籍及學業處理要點」修訂第一條、第七條條文。
上列條文修訂於111年12月20日教務會議通過、112年1月6日校長核定,111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適用。
- 「文藻外語大學學生學期成績複查暨申訴處理要點」修訂第二條、第七條條文。
上列條文修訂於111年12月20日教務會議通過、112年1月6日校長核定,111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適用。
- 「文藻外語大學學期成績更正或補登要點」修訂第一條、第七條條文。
上列條文修訂於111年12月20日教務會議通過、112年1月6日校長核定,111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適用。
- 「文藻外語大學臨時學生證申請須知」修訂第一條、第三條、第四條、第五條條文。
上列條文修訂於111年12月20日教務會議通過、112年1月6日校長核定,111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適用。